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

阿含解脱二


第二章:心所之概要
出处: 作者: 解脱道 2006年05月16日


第二章:心所之概要

(Cetasikasangahavibhaga)

节一:序文

Ekuppada-nirodha ca ekalambana-vatthuka

Cetoyutta dvipabbasa dhamma cetasika mata.

与心同生亦同灭,所缘依处皆相同,

心相应法五十二,其等称为心所法。

节一之助读说明

心相应法(cetoyutta dhamma):《阿毗达摩概要》的第二章专只讲解第二种究竟法,即:心所(cetasika)。诸心所是与心同时发生的名法,它们通过执行个别专有的作用来协助心全面地识知目标。心所不能不与心同时生起,心也不能脱离心所而单独生起。虽然这两者在作用上互相依赖,但心被视为是最主要的,因为诸心所必须依靠心才能协助心识知目标,所以心是识知的主要成份。心与心所之间的关系就有如国王与大臣。虽说‘皇上来了’,但国王是不会单独来的,而时常都有随从陪伴。同样地,每当心生起时,它决不会单独生起,而必定有心所陪伴。

在‘心所之概要’里,阿耨楼陀尊者先把诸心所列入各自的种类(节二至九)。过后他会再从两方面分析诸心所。其一名为‘相应理’(sampayoganaya);这方法以心所作为出发点,再探索每一个心所能与那些心相应(节十至十七)。第二种方法名为‘摄理’(sangahanaya);此法以心作为出发点,再探索每一个心能与那些心所搭配(节十八至廿九)。

与心同生亦同灭:第一首偈以一切心所共有之相鉴别它们:


与心同生(ekuppada);


与心同灭(ekanirodha);


与心缘取同一目标(ekalambana);


与心拥有同一依处(ekavatthuka)。

 

这四相阐明了心与心所之间的关系。如果只提及‘同生’,该定义即会(错误地)把与心同时生起的心生和业生色法列为心所。然而,这些色法并不是全部都与同生的心同灭,而多数维持十七个心识刹那之后才灭。所以,为了把它们除外,故举出‘同灭’之相。

再者,有两种色法──身表和语表──与心同生同灭。然而这两种色法并不能缘取任何目标;这点区别了色法与名法(心与心所)。一切名法都缘取一个目标,而且俱生的心与心所必定缘取同一目标,但色法则完全不能缘取任何目标。这即是为何提及第三相:缘取同一目标。

最后,在有色蕴的欲界和色界里,心与心所拥有同一个依处色,即五根之一或心所依处。这是心所的第四相。

 

 

五十二心所

 

十三通一切心所

(abbasamanacetasika)

节二:七遍一切心心所(sabbacittasadharana)

Katham? (1) Phasso, (2) vedana, (3) sabba, (4) cetana, (5) ekaggata, (6) jivitindriyam, (7) manasikaro ca ti satt’ime cetasika sabbacittasadharana nama.

如何?一、触;二、受;三、想;四、思;五、一境性;六、名法命根;以及七、作意:这七心所名为遍一切心心所。

节二之助读说明

五十二心所:《阿毗达摩论》所分析的五十二心所可分为四大类(见表2-1):


七遍一切心心所;


六杂心所;


十四不善心所;


廿五美心所。

 

 

 

表2-1:五十二心所

十三通一切心所
七遍一切心
(1) 触
  二十五美心所
十九通一切美心
(28) 信

(2) 受
(29) 念

(3) 想
(30) 惭

(4) 思
(31) 愧

(5) 一境性
(32) 无贪

(6) 名命根
(33) 无嗔

(7) 作意
(34) 中舍性

六杂
(8) 寻
(35) 身轻安

(9) 伺
(36) 心轻安

(10) 胜解
(37) 身轻快性

(11) 精进
(38) 心轻快性

(12) 喜
(39) 身柔软性

(13) 欲
(40) 心柔软性

十四不善心所


通一切

不善心
(14) 痴
(41) 身适业性

(15) 无惭
(42) 心适业性

(16) 无愧
(43) 身练达性

(17) 掉举
(44) 心练达性

三贪因
(18) 贪
(45) 身正直性

(19) 邪见
(46) 心正直性

(20) 慢
三离
(47) 正语

四嗔因
(21) 嗔
(48) 正业

(22) 嫉
(49) 正命

(23) 悭
二无量
(50) 悲悯

(24) 恶作
(51) 随喜

二有行
(25) 昏沉
一无痴
(52) 慧根

(26) 睡眠
 
一痴因
(27) 疑


 

 

通一切心所(abbasamanacetasika):首两组心所──七遍一切心心所和六杂心所──总称为‘通一切’。直译其名为‘与其他共有’。对于美心来说,不美心是‘其他’(abba);对于不美心来说,则美心是‘其他’。首两组的十三心所是美心与不美心两者‘共有’(samana),而它们的品德则视其他与之共存于一心的心所而定,尤其是与之相应的‘根’或‘因’(hetu)。在善心里它们即是善;在不善心里它们即是不善;而在无记心里它们也即是无记。基于这一点它们称为‘与其他共有’,在品德上则会变更。

遍一切心(sabbacittasadharana):七遍一切心心所是‘一切心’(sabbacitta)‘皆有’(sadharana)。这些心所执行识知过程中最基本且重要的作用,缺少了它们心就根本不可能识知目标。

一、触(phassa):巴利文phassa(触)源自动词phussati,意为‘去碰’,但不应把触理解为只是色法在撞击身根。事实上它是一个心所,通过它心得以‘接触’目标,而启动了整个心路过程。对于诸巴利注疏所采用的四种鉴别法,触的特相是‘接触’;作用是撞击,即导致目标与识撞击;现起是识、依处与目标集合生起;近因是出现于诸门之境。

二、受(vedana):受是感受及体验目标的心所。巴利文vedana并不是指感情(感情是涉及许多不同心所的复杂现象),而是纯粹对某种体验的感受;此感受可以是乐、苦、或舍。受的特相是‘被感受’;作用是‘体验’或享用可喜所缘的可喜之处;现起是令相应名法愉悦;近因是轻安。其他心所只是间接地体验目标(所缘),但受则直接与完全地体验它。

三、想(sabba):想的特相是体会目标的品质;作用是对它作个印记,以便再次体会相同的目标时能够知道‘这是一样的’,或者其作用是认出以前已体会过的目标;现起是通过以前已领会过的表征分析目标(abhi-nivesa);近因是所出现的目标。它的程序可比喻为木匠通过自己在各种木材上所作的记号,而认出它们的种类。

四、思(cetana):巴利文cetana与citta(心)是源自同一词根;它是实现识知过程的目的之心所,由此它称为‘思’。诸注疏对思的解释是:它组织各相应法以对目标采取行动。其特相是意愿的状况;作用是累积(业);现起是指导互相配合;近因是相应法。它就有如一位大弟子,不单只自己背诵功课,也确保其他弟子都有背诵功课;所以当思开始对目标作业时,它也指挥其他相应法执行各自的任务。思是造业的最主要因素,因为所采取的行动之善恶即决定于思。

五、一境性(ekaggata):这是心与目标结合为一境。虽然它在禅那里作为禅支时才变得显著,诸阿毗达摩论师认为在一切心里,即使是最基本的心,它也有令心专一的能力,执行把心专注于目标的作用。其相是不散乱;作用是统一相应法;现起是平静;近因是乐。

六、名法命根(jivita):命根有两种,其一是维持相应名法之命的名命根,另一者是维持色法之命的命根色。只有名命根才是心所。其特相是维持相应名法;作用是令它们发生(于生、住、灭);现起是维持它们存在;近因是应受维持的名法。

七、作意(manasikara):此巴利文的直译意义是‘心的造作’。作意是令心转向目标的心所;通过它目标得以呈现于心。其特相是‘指引’(sarana)相应法朝向目标;作用是把相应法与目标连接起来;现起是面对目标;近因是目标。作意有如船的舵,控制船的方向以朝向目的地;或有如马车夫,指挥已驯服的马(相应法)朝向它们的目的地(目标)。应分别作意与寻两者:前者把相应法转向目标,后者则把它们投入目标。作意是一切心不可或缺的识知因素;寻则是并非不可缺少的特有心所。

节三:六杂心所(pakinnaka cetasika)

(1) Vitakko, (2) vicaro, (3) adhimokkho, (4) viriyam, (5) piti, (6) chando ca ti cha ime cetasika pakinnaka nama. Evam ete terasa cetasika abbasamana ti veditabba.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